中央部委“三定”方案陆续公布(滚动更新)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姚奕)中国政府网今天公布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了5项职责,下放了5项职责。国家卫生计生委设2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545名,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为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增设1名副主任兼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局领导职数7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2名),国家卫生计生监察专员10名。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也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规定公布的消息,称其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比改革前均有所减少。
《规定》全文如下: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责。
2.取消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
3.取消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职责,有关事务性工作转移给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
4.将对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5.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