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夫妻局长3000万购买2辆公车?报料人“五保户大姐”8月9日上午9时03分在奥一报料网站上发帖称,深圳气象局核心业务掌握在3对夫妻手中,数十万乃至数千万的项目分包到固定的开发公司,甚至老婆负责的业务老公审批。当日22时,深圳市气象局书面回复记者称,当日下午已由局纪检部门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网文提及的“3000万先后购买2辆公车”,是政府投资项目,并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网文提到的夫妻以及老局长的侄女,均符合国家公务员法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2013年8月10日南方日报)
面对网络举报,深圳市气象局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并及时公布局纪检部门调查了解的有关情况,从这一点来说,很值得肯定,比起那些见负面帖子就删、见举报信息就堵的做法强得多了。但是,从该局的回复来看,“符合规定”似乎让举报人的举报问题“不攻自破”,难道真的是举报人无中生有、无理取闹?对于举报中提及的该局核心业务掌握在3对夫妻手中等现象和问题,难道也“符合规定”?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党政部门必须具备的基本态度和工作原则。当网民在网上报料或曝光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应该迅速作出回应,并全面调查、如实公开调查情况。但是,我们见到更多的是,很多回复变成了官方的自说自话,“符合规定”也成了包治百病的万能膏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纵观官场上下,无论是商品采购,还是干部选任,乃至其他工作,都有着一定的规定、规则、规矩,这是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和前提。而规章制度,毕竟是要靠人去执行的,如果执行者心怀不轨、别有用心,借“规定”之机,拿“规定”做幌子,钻政策的空子、制度的漏洞,将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以权谋私,“符合规定”只能沦为违规违纪违法的挡箭牌。
在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大背景和大环境下,公开招投标、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等制度设计,是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选择。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公开招投标中的暗标、窜标等行为,常常会使公开招投标演变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