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2003年10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更具活力、更加開放的經濟體系的戰略部署,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討論了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若干重大問題,並作出如下決定。
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1)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改革開放、十四大確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以及十四屆三中全會作出相關決定以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在理論和實踐上取得重大進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已經確立,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改革的不斷深化,極大地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我國經受住了國際經濟金融動蕩和國內嚴重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嚴峻考驗。同時也存在經濟結構不合理、分配關系尚未理順、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就業矛盾突出、資源環境壓力加大、經濟整體競爭力不強等問題,其重要原因是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生產力發展仍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為適應經濟全球化和科技進步加快的國際環境,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必須加快推進改革,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為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注入強大動力。
(2)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和任務。按照統籌城鄉 |